转让简要说明: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5、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一、商标转让申请所需材料:
1、转让申请书;
2、转让人、受让人委托书;
3、转让人、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4、商标证书复印件;
5、转让协议、公证书;
6、共有商标申请的,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二、转让注意事项:
1、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 转让申请所需时间约6个月左右,商标局将按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受理、审查、公告、核准并签发核准转让证明。